一般使用方法
1.堆高機不得超載(後輪胎離地,即為超載)。
2.不得增加壓重量,以增加堆高能量,例如在車後坐人等方法。
3.必須時常注意使貨物緊靠貨叉架。
4.當前傾或後傾時,應注意避頁急速動作,尤其貨物在高處時。
5.堆高機行進時,不得駛經散置物體之地面。
6.司機不得放置其身體之任何部份在堆高機之間或車外,惟打手式時例外。
7.任何時,如發覺堆高機有故障或不安全時,愍立即報告上級,迅予處理。
8.當堆高機停放時,司機人員應確檢查以下各項:
a.是否停在安全地面,而非傾斜處所。
b.控制桿(排檔桿)是否在空檔。
c.貨叉或夾具是否著地。
d.堆高架是否垂直。
e.引擎巳否熄火。
f.手剎車是否拉緊。
g.電門或始動門鑰匙是否拿下。
9.不得用貨叉堆貨,傾斜機構拖曳貨物。
10.堆高機在傾斜地點作業,如傾斜度在三度以內時,升高度不得超過二公尺, 超過三度時不得作業。
11.堆高機在船艙內作業時,司機人員應確實檢查地板應堅牢,鐵板應鋪平,切不可冒險作業。
12.油壓操作桿非必要不得引拉過久,引擎非必要不得高速運轉。